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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律师分析:离婚案件中8种常见的房产分割纠纷类型

作者: 日期:2022-04-12 10:10:47

“沟通是解决婚姻问题的第一关键,是最重要的关键之一,沟通可以解决大部分婚姻问题。 包容是所有婚姻持续下去的关键,是更重要的一环。 赞美和表扬是上帝。讽刺和讽刺是恶魔,夫妇之间也要知道互相感谢。 ”但是,在因各种不可调整的理由不得不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的分配,特别是作为不动产,肯定会成为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争论的焦点。 律师总结以下八种情况是离婚不动产分割纠纷中常见的类型,希望有助于婚姻法的实务。

1、婚后团购型: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住房产权,离婚后住房怎么分割?

首先,明确财产权,不动产证明书上无论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是共同的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住房价值,按市场价格计算,不按当初的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明确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如果涉及贷款,请先去除部分贷款。 也就是说,取得房子的一方必须支付没有取得房子的一方的房子价值的一半,并单独偿还剩下的本金和利息。

 

2、灰姑娘媳妇土豪型:夫妇方婚前支付所有房费,拿到房产证,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既然夫妻方在婚前支付了所有房款,取得了房产证,那住宅就是婚前财产。 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起痛苦的哈哈还款型:夫妻方婚前贷款买房,拿到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后房子的附加值部分及共同偿还部分,除夫妇双方另有约定外,应视为共同财产。 另外,共同偿还部分无论一方是以个人工资偿还还是以双方工资偿还,都必须认定夫妇共有财产。 当然,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偿还资金来自个人婚前财产,这一部分就不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这是比较复杂的情况。

 

4、继续苦哈哈还款模具:夫妻双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话,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住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不动产证明书是物权证明书,是证明住宅权利关系的法定证明书,但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不动产证明书的房子应该是婚后财产还是把财产来源细分成婚前婚后两个部分。 和上面第三种情况一样。

 

5、闪婚离型:夫妻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婚后共同偿还,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房价也会上涨,离婚时没有拿到房产证的住宅怎么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对离婚时双方未取得所有权或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不能协商的,人民法院不应该判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根据实际情况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任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的关系解释明确,法院不应该判断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购买福利政策家。 购买商品房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这三种房屋,离婚时没有取得不动产证明书的,法院不应该直接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

 

6 .有爸爸妈妈的配合型:参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孩子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被视为给自己孩子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婚后出资,除另有约定外,视为给夫妇双方的赠与。

实际上,离婚时,买房子的钱是从父母那里借的,不是父母赠送的,也有提交借条的情况。 对此,法院一般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者参加诉讼,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实质性审查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 因此,法院主张在此类案件中,在分割房屋的同时,借款方可以在其他案件中起诉。

 

7、房产证上2+1型:房产证上有第三个名字,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例如,不动产证明书除了夫妇双方的名字以外,还有孩子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 对此,法院一般不积极增加第三人,而是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审理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当事人在别的案件中起诉。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中止案件审理,向当事人另行提出发生的诉讼后,根据发生的判决结果,分割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

 

8、准夫妇购买型: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住房,但婚前取得的不动产证明书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的住房怎么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不动产证明书上有名字的人,如果另一方不承认购买住宅时有过剩的资金,则认为住宅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分割。 在不能证明自己出资,没有赠与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权益法院不能保护。 也就是说,另一方出钱也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不能判断一方会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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